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找不到愿意接收我的组织关系的党支部

信件编号: 20240617001 来信时间: 2024-06-17 17:19:29
信件类型: 我要咨询 姓  名: ****
信件内容: 我是2023届毕业生,大学在外地读的,现回老家发展了,想把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安徽淮北杜集区北陈行政村党支部,目前在老家找了实习但未稳定工作且目前实习的公司没有党支部,现本人的组织关系在广西南宁市,因不在外地发展了,留在老家发展,同时想参加党组织活动,就想把组织关系转移回来,但村里不接收我的组织关系,让我去镇上的流动党支部。我有点崩溃了,到处都不想接收我。我想咨询哪里能够接收我的组织关系,我想参加党员活动。
答复单位: 杜集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: 2024-06-19 16:15:37
答复内容:

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》的通知,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,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;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,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。首先段园镇无流动党支部,其次您单位未建立党支部,资料显示您居住地址为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瑞祥安居小区,建议咨询居住地党组织,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党组织,方便参加党组织生活。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,请与段园镇组织部联系,电话:0561-4075801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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